办公室(法规处) 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;制定并督促执行机关工作制度;提出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;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规划、计划;监管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;审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和所辖县(区)局预决算;制定经费分配计划并监督检查执法情况;负责财务审计工作;编制基建、技术改造项目计划;负责管理统计分析、技术开发、成果推广、科研项目、发明、专利、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;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、文秘、新闻宣传、档案、机要、保密、收发、信访、信息和办公自动化工作;负责局机关财务、行政后勤、保卫、基建、房产等日常事务工作;管理防伪技术产品。 人事处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考察本市系统干部;管理机构编制、人事、劳动工资和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;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培训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职业资格工作。 监察室 负责全市系统的监察工作。 监督稽查处 制订全市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政策、办法并组织实施;管理产品质量鉴定、仲裁检验工作;组织查处产品质量、标准化、计量、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;管理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申诉和举报工作。 质量处 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;宏观指导全市质量工作;研究提出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;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;组织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和评价工作;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;组织协调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;加强对实施生产许可证产品的企业监督和管理;指导市质量协会工作。 标准计量处工作职责 组织实施标准化、计量和认证认可法律、法规;编制全市标准化、计量、有关认证认可管理工作计划,研究制订并推行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的政策措施;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;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;组织制订农业标准规范;负责企业执行标准的备案管理;组织做好有关组织机构代码、物品编码工作;推行法定计量单位;组织全市量值传递,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计量器具;规范计量行为,实施强制检定;组织建立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,管理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;组织计量授权;组织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;负责辖区内计量检定机构、校准机构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;对质量认证、认证咨询行为进行监督;指导市标准化协会、计量测试学会开展工作。 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负责组织辖区内食品及相关产品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和建档工作;接受省局委托,依法开展食品市场准入工作,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、审查等工作;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区域性重点食品整治工作;负责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回访等日常监管,组织开展食品强制检验工作;组织协调案件的查处工作;负责组织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;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,负责开展本辖区企业从业人员质量安全卫生知识培训;指导本辖区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有关工作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工作职责 管理锅炉、压力容器(含气瓶、医用氧舱等,下同)、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(含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厂内机动车辆、客运索道、游乐设施,下同)的安全监察、监督工作;负责有关规章、制度、技术规程的在本市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;负责对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设计、制造、销售、安装、使用、检验、修理、改造等环节的监督检查;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;管理有关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考核发证工作。